山东等6省区新设一批自贸区 差别化探索更好服务国家战略


       8月26日,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,党中央决定在山东等6省区新设一批自贸试验区,突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,围绕投资、贸易、金融、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各有特色的具有系统集成性的改革试点。


  从2013年9月以来,已经陆续设立了上海、广东、海南等12个自贸试验区,增设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,布局逐步完善。此次,中央决定在山东等6个省区设立新一批自贸试验区,目的是要通过在更大范围、更广领域、更多层次差别化探索,开展对比试验、互补试验,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,更好服务于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。


  王受文表示,在山东、江苏、河北新设自贸试验区,将实现我国沿海省份自贸试验区全覆盖,连点成线、连线成面,全方位发挥沿海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。


  在广西、云南、黑龙江新设自贸试验区是我国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自贸试验区,将有利于通过改革创新助推沿边开放,辐射带动沿边发展。这样的安排,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,也能够主动服务和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东北振兴、海洋强国、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。


  6个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,突出进一步扩大开放;突出引领高质量发展,充分发挥战略叠加优势,通过制度创新,破解发展难题。推动发展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聚集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。

 

转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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